2006年1月2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养老金计发将按新规 退休人员待遇不降低
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透露,2006年底以前中国将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,目的是建立健全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,使参加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。重点要确保新老退休人员,尤其是“中人”待遇水平的合理衔接。
    对于新办法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孟昭喜的解释是:1997年前退休的“老人”,仍然按照原来的标准领取基本养老金,并随着养老金的调整同步提高待遇;1997年后参加工作的“新人”,将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,总体上待遇会略有提高;1997年前参加工作但尚未退休的“中人”,除了按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和账户养老金之外,还要根据他们缴费年限的长短,发给一定的过渡性的养老金。
    总的来说,改革了计发办法之后,退休人员的待遇不会降低,而参保时间长、缴费高的人待遇还会提高。
  据《人民日报》